双脚踩着树叶和青草,一边走,一边制造出“沙沙”的声音。取道公园回家,是绕了一条远路。之所以选择这样,是因为自己丢了鞋子。因此不得不在饮品店——我上班的地方——打赤脚站了一整天。
早晨醒来的时候,双脚伸到地板上寻找拖鞋,无论怎么摆动双脚都触碰不到拖鞋那该有的PVC触感。拖鞋从床边消失了,床底下也去找了,依然没有找到。我挠着头发想要回忆昨天是否换了拖鞋,很快我就不去想了,昨天是在醉酒状态下回家的,回到家以后的记忆好像倒进垃圾桶里的隔夜泡面,温度已经冷了,气味也消失了。拖鞋一时找不到也并非什么大问题,就算有人在我睡着的时候悄悄把它们藏起来也没关系,当务之急是抓紧穿好鞋子上班。我抱着还有些难受的胃,光着脚走到鞋架,那里空空如也,没有一只鞋子,只剩下几层空心铁管孤零零地横架在那里,连一丝光也不反射。事情过于奇妙,难道附近有人在夜里闯进这个房间,只为了把我的鞋子一扫而空?我转身翻出藏在衣柜里的钱包,几张银行卡和身份证依然好端端地插在里面。重要的东西并没有丢。时间催促着我,来不及思考。草草洗漱完毕,自己做了早餐吃掉。我又从旧衣服里挑出两件灰色卫衣,裹住脚掌,绕在小腿上打结系牢。我踩着卫衣乘电梯下来,可是刚走到大路上,我就后悔了,这样踩着衣服走路就像扮演小丑一样显眼。我只能重新把衣服解下来,塞进背包。这里离上班的地方隔着四个街口,不算远,但也说不上近。平时都是走路上班,两边的路上很难找到共享单车,没有地铁,等公交太慢,打出租又贵得不值得。我仰起头沉吟一声,光着两只脚迅速走上人行步道。
好在路上的人并不算多,也有的人看到以后捂住嘴巴“哧哧”地笑。地面上冷不丁有一颗小石子卡进肉里,每当这时总会疼得几乎要叫出来,可是只能立刻捏紧拳头把叫声压下去。一切都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。“等着瞧吧,小心别让我抓到你。”我斜睨着偷笑的路人,小声地对那个偷鞋贼说。
来到饮品店,我小步穿进“L”型的柜台。放下背包,和我一同上班的那个女孩已经守在那里。“不好意思,家里的鞋子不见了,一只也找不到。”我带着有些惭愧的口气对她说。
她低头盯着我因为走路而变脏的双脚,点点头,没有立刻说什么。整个白天我都站在被空调吹得凉丝丝的地板上走来走去,和她一起为客人制作茶和饮料。临下班的时候,客人渐渐少了,我得以靠在柜台上交替休息一下双脚。这时候我开始盯着放在柜台角落里的焦糖味爆米花发呆,爆米花被装在一只只的包装袋里叠在一起,袋子的颜色是像玉米一样的黄色。“Caramel flavored popcorn”。按常理来说,爆米花应该和可乐搭配在一起,电影院里就是这么做的。可是上班的店里并不出售可乐,也没有客人会专门跑来饮品店要一杯可乐带走。没有可乐,也很少人会买爆米花。于是,那些爆米花只能和品牌联名玩具堆在一起,即使有带小孩的客人买走了一盒玩具,他们也不会同时挑一包爆米花带走。爆米花只能一直等待,等的不是客人,而是自己过期的那一天。这是一个选品时犯的错误。盯得越久,这个错误就越刺眼。
“哎。”女孩喊了我一声。这时,过来交班的两个员工也到了。
“即使丢掉鞋子也没关系。”她说,“我背包上的挂件也丢了。”
听她这么一说,我扭过头看看她的背包,确实没看到那只红色的长耳兔。我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“所以说,没关系的。丢掉的并非至关重要的东西,不是那种没有了就一天活不下去的东西。”
并非至关重要的东西,也不是没有了就一天也活不下去的东西。我琢磨着她的话。一双鞋子确实并非那样的东西。可是那种没有了就一天活不下去的东西是什么呢?我想不出来。假如不明白那样的存在,岂不是以后丢失任何东西也都无所谓吗?
偷鞋贼躲在暗处发笑,偷完鞋子以后,他又要偷什么呢?
“鞋子那种东西,再买一对就好了。我想了一天,想对你说的就是这个。”没等我回答,她就背起那只丢掉挂件的背包走出了饮品店。
当我走出门的时候,她的背影已经变得很远。我绕进公园,轻轻踩着柔软的土地。两件旧卫衣仍然塞在我的包里。
二〇二四年八月
END
封面:Elle May Watson